东营市河口区五号桩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其他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营市河口区五号桩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经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东营市水务局以“ 东审批投资〔2026〕12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东营市河口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铨政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其他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拆除重建五号桩拦河闸,建设强排泵房、启闭机房、管理院,购置安装闸门、水泵、机电设备等。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本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24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总工期342日历天。
本次招标为上述内容的监理标、施工标、质量检测标、代建标。
本次招标为 4个标段。
监理标: 东营市河口区五号桩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标
标段内容:
东营市河口区五号桩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计划投资59.3万元。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3.授权代表人近N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营业执照.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N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8.项目总监无在建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小型(或一个大、中型)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9.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0.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项目管理(含代建)标: 东营市河口区五号桩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代建标
标段内容:
对东营市河口区五号桩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从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的建设实施过程、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内容进行管理。计划投资52.4万元。
资格审查项:
1.授权代表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拟任项目负责人近N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3.资质证书. 4.营业执照.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7.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8.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9.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工程施工标: 东营市河口区五号桩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
标段内容:
东营市河口区五号桩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4505.18万元。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3.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授权代表人近N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营业执照. 7.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0.拟任项目负责人近N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11.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2.技术负责人近N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1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近N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14.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15.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6.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1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质量检测标: 东营市河口区五号桩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检测标
标段内容:
东营市河口区五号桩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全部施工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计划投资28.6万元。
资格审查项:
1.授权代表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拟任项目负责人近N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3.资质证书. 4.营业执照.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7.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8.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9.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规模
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代建标: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与从事本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3监理标: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小型(或一个大、中型)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4施工标: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5质量检测标: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类5个类别)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单位固定人员。 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7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需要,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注册并公开发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3本项目异议接收部门:东营市河口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地址:河口区河聚路18号,联系人:牟先生,联系方式:0546-3658791。 6.4本项目监督部门:东营市河口区水利局,监督电话:0546-3652273。 6.5本项目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近N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均为近一个月(2026年9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可经核验的社保五险信息(退休人员提供由单位缴纳的有效期内的人身意外险)证明材料(注:部分地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提供四险),要求体现单位及个人姓名。投标人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缴纳的,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以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为准)。 6.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代建标、监理标、施工标、质量检测标的顺序评审,若在前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6-10-24 00:00:00~2026-10-31 00: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11-16 09:3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进行解密及确认。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大路226号)开标席位405-05
9.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解密结果进行确认的。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东营市河口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铨政咨询有限公司 | 行政监督部门: 河口区水利局 |
| 联系人: 牟先生 | 项目负责人(姓名): 禹影影 | 联系电话: 0546-3652273 |
| 联系电话:0546-3658791 | 联系电话:15263866586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qzzx0531@126.com | |
| 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18号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海信龙奥九号4号楼2809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