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时间 |
| NCZC07M202600063G | 淄川区龙泉镇龙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6年6月份党员、村民代表参观学习红色教育基地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 2026年06月10日 至 2026年06月17日 |
| 挂牌价格 | 2.6万元 |
| 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情况 | 名称 | 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龙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址 | 淄川区龙泉镇龙一村 |
| 联系人 | 黄衍标 | 联系电话 | 15805334151 |
| 流转(需求)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展示时间 | | 标的展示地点 | |
| 标的性质 | 其它 |
| 标的明细 | 其他类型 | |
| 标的说明 | 经民主决策,现采购淄川区龙泉镇龙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6年6月份党员、村民代表参观学习红色教育基地服务。预计参加人数党员30人,村民代表10人,预计共40人,提供服务2天,预计总价不高于2.6万元,竞价步长为0.05万元。一、服务内容:1、邀请党员、村民代表参观学习红色教育基地。2、行程:村委大院集合-台儿庄大战纪念馆-台儿庄大战遗址-济宁微山岛铁道游击队纪念馆-返程。二、服务标准和要求:两天一夜,包含往返大巴车费、餐费、住宿费、讲解费、保险费及学习地所有的门票等其它费用。项目实施主体安排专人对相关服务进行验收,竞得人所提供服务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实施主体要求,对不符合履约标准和要求的情况,竞得人需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三、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2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四、其他要求:中标后双方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服务款。 |
| 流转(需求)要求 | |
| 重大事项披露 | 项目竞争主体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 流转(需求)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龙泉镇村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
| 批准内容 | 同意挂牌 |
| 估价(预算)依据 | 机构 | |
| 日期 | |
| 价格 (万元) | |
| 备案单位 | |
| 交易条件 | 熔断价 | 无 |
| 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
| 与流转(需求) 相关其他条件 | |
| 项目竞争主体资格条件 | |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成交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审查 |
| 挂牌 相关要求 | 挂牌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 |
| 竞价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反向(减价) |
| 报价时间 | 2026年06月10日00时00分至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为自由报价。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后为延时竞价。 每个报价周期为120秒,每次有新的有效报价,自动开始120秒报价周期,直至不再有新的有效报价。 |
| 网上报名 | 2026年06月10日至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前截止)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点击浮动窗口,选择进入登录注册新地址(http://218.58.131.42:8082/TPBidder)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自然人或交易乙方),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验证,平台即时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除登录新地址外,其他操作流程详见网站“服务指南”→“农村产权”→“农村产权挂牌、拍卖竞买人操作手册”)。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其他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0.2 |
| 交纳方式 及时间 |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点击浮动窗口,选择进入登录注册新地址(http://218.58.131.42:8082/TPBidder)进行登录,选择本项目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保证金交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必须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不能用现金、支付宝或银行卡二类账户)。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 竞买人以“交易乙方”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单位户名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注册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 |
| 退付方式 | 未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由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上传项目实施主体同意退付通知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竞得主体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破坏正常竞价秩序情形的,项目实施主体按程序确认其报价无效,取消竞得资格,并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 在挂牌结束之日起90日内,对项目实施主体未出具交易保证金处置意见或处置意见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进行清退。 |
| 联系方式 | 监督方 | 龙泉镇村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韩秋红 |
| 电话 | 0533-5880205 |
| 交易机构 | 龙泉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
| 联系人 | 张秀 |
| 电话 | 0533-7671576 |
| 技术咨询电话 | 0512-581885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