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宜昌市宝业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PC预制构件生产用减水剂。
三、招标供货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桔乡路489号宜昌市宝业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
四、招标合同期限:本次招标合同期限为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到期是否继续合作,招标人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中标人享有优先权。
五、评标原则:同品质低价中标原则
六、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营业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等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履约信用:无重大不良行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4、履约能力:必须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5、资质要求: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管控、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6、安全要求:3年内在作业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14:00时
八、混凝土减水剂供货质量标准及要求
符合最新《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规范要求,并满足下列具体要求。
聚羧酸高效减水剂供货质量要求:
1)pH值原则上为6~7,超出范围须在送货前给出书面说明;
2)含固量9.0%以上,超出范围须在送货前给出书面说明;
3)减水率≥17%(掺量2.0%时),满足高效减水剂要求;
4)密度相对含固量稳定,超出范围须在送货前给出书面说明;
5)C60及以下强度等级混凝土用外加剂掺量≤2.0%;
6)试验室温度条件(20±5)℃下,按我方试验室确定的普通混凝土泵送C30配合比为基准,出机坍落度≥210mm,扩展度≥500mm,拌合物和易性良好,不得离析、泌水,且2小时后坍损小于20mm。
7)消泡、引气、早强、缓凝、降黏、保水等添加剂的使用需告知我方试验室负责人,配方确定后不得擅自改动;
8)不得出现返大现象,与水泥适应性好;
9)抗压强度比、收缩率比、相对耐久性为强制性指标。
10)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调整适用性试拌、验货试拌,配合跟踪外加剂使用情况等。
11)因出现严重后滞(出机30分钟后坍落度增大超过20mm)至板结、泵损过大等问题,造成堵泵、项目投诉、实体质量(外观和强度、耐久性)问题的,产生的经济或名誉损失,由供方承担。
12)中标后每季度需要提供所供材料相对应品牌型号第三方检测报告(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6年7月23日 14:00 时宜昌市伍家岗区桔乡路489号宜昌市宝业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综合楼5楼会议室。
十、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含电子版)应包括《投标书》《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工商执照》,并能提供具备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近30天的相关合格检测证明,有授权经销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单位不是生产厂家的,应提供产品或原材料的原始产地),并整理装订成册。否则,一律按不符合标书编制要求做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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