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阳数政批[2026]2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阳原县交通运输局以阳交字[2026]2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阳原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阳原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本项目建设内容:(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13.7103公里,为公路新、改建项目,包含5个乡镇7条新改建路线,涉及板涵、圆管涵、彩砖、防护等。(二)主要工程内容:1、国道109线-东堰头为改建工程。路段长度2.0213公里,公路等级四级。原有路面为沥青,宽度5米,改建6米沥青路面。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一孔2米板涵及孔径1米圆管涵。2、东堰头-巡河路为新建工程。路段长度1.1591公里,公路等级四级。原有路面为土路,新建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18cmC30砼面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3、国道109线-九马坊改建工程。路段长度1.2808公里,公路等级三级。原有路面为沥青,宽度6.5米,改建7.6米沥青路面。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及彩色便道砖。4、李家窑-国道109线为改建工程。路段长度2.8072公里,公路等级四级。原有路面为沥青,宽度3.5米,改建6米沥青路面。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5、国道109线-巡河路为新改建工程。路段长度3.248公里,公路等级三级。原有路面为水泥和砂石路,宽度3.5米,新改建6.5米沥青路面。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及浆砌片石防护。6、桥梁水-黄梁坡为改建工程。路段长度2.2945公里,公路等级四级。原有路面为水泥,宽度3.5-6米,改建6米沥青路面。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过水路面:18cm水泥混凝土,18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天然砂砾垫层及浆砌片石护坡。7、永芦线-南庄为新建工程。路段长度0.8994公里,公路等级四级。原有路面为土路,新建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18cmC30砼面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2.1.2建设地点:阳原县东堡乡、东城镇、东井集镇、西城镇、揣骨疃镇。
2.2 招标范围:阳原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2.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前完工。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中要求的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满足附件1中要求的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满足附件1中要求的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满足附件1中要求的信誉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满足附件1中要求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施工投标人与本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目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壹级资质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16 9:00至2026-07-22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0.0000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2.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审。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需包含此项费用。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招标人:阳原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李志兵;联系电话:0313-7512416;电子邮箱:yyxjtysjbgs@163.com。招标代理:河北丰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毕蒙;联系电话:0313-4560719;电子邮箱:hbfy1116@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阳原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五中队
电话:0313-7512416
电子邮箱:bgs7512416@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阳原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丰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张家口市阳原县西城镇雁秦街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西区互联网软件园一期A座6-13 |
| 邮编: | 075800 | 邮编: | 075000 |
| 联系人: | 李志兵 | 项目负责人: | 毕蒙 |
| 电话: | 0313-751241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3-4560719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yyxjtysjbgs@163.com | 电子邮件: | hbfy111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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