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喀则经济开发区教育片区雨水联通应急项目(民族路-甲曲河)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喀则经济开发区教育片区雨水联通应急项目(民族路-甲曲河)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日喀则经济开发区教育片区雨水联通应急项目(民族路-甲曲河)总承包(已由日喀则市财政局 以日财评审【2026】4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日喀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日喀则经济开发区教育片区雨水联通应急项目(民族路-甲曲河)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日喀则市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DN1000II级钢筋混泥土管;DN1200II级钢筋混泥土管;管道加固;检查井;排出口;提升泵站;钢筋混泥土侧墙;路面结构恢复;涵洞素土回填;移栽乔木;箱式变电站等。 2.4投资估算总价:5615853.55元 ;(注:本次招标总投资不在报价中体现,投标单位仅对施工图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进行报价,且报价得分仅对施工图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合计报价进行评分,且施工图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合计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限价,施工图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各自的限价。该项目最终价格以竣工审计最终结算价为准。) 2.5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日喀则经济开发区教育片区雨水联通应急项目(民族路-甲曲河)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5个月); 2.7施工图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设计单位成员)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3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投标人在2023年以来具有至少1个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6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质量事故: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没有处于禁止投标公示期限内的凭证,提供网上截图。(仅以以上四个网站平台查询数据为准,其他任何网站平台查询数据均不予认可);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联合体成员除采购企业均须符合以上要求,联合体成员中的采购企业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4月14日 00 时00分至2026 年4月21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5月7日9 时5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18.206.180.154:18085/),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上发布。 7.其他要求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于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关注项目信息并在 30 分钟内进行解密,导致解密失败等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导致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情况,视为无效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892-8833807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喀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日喀则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曲央 联系电话:15708020302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浩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日喀则市德吉景苑小区3栋5号 联系人:焦先生 电 话:17711986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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