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电信宾阳分公司政企客户监控新建及迁移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广西 比选公告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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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宾阳分公司政企客户监控新建及迁移采购项目(标段编号:GXBBFA202602140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就2026年中国电信宾阳分公司政企客户监控新建及迁移采购项目所需施工服务进行采购。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对原有930路监控摄像头中的916路进行原址更换(该916路更换须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建设11个卡口监控点(部署14套摄像头),迁移原卡口18套前端设备至高速等。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1.4项目地点:广西南宁市宾阳县。

    1.5采购预算:724411.18元(不含税)。

    1.6施工工期:自采购人发出通知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非高速施工,自采购人发出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高速施工。

    1.7工程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0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17工程施工。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中国电信宾阳分公司政企客户监控新建及迁移采购项目

监控新建及迁移

-

-

详见项目地点

详见施工工期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724411.18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5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1)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中“数据服务”的“企业数据”查询结果截图。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6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construction_safety/qybzhkp/qybzhkp.html)中“施工安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2.1.7供应商自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过监控设备施工(迁移/维护)项目有效业绩累计金额达70万元及以上。

    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8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证书基本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经理: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施工人员:25人(不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10人须同时具备由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工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及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2025年08月01日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施工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2025年08月01日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与供应商签署且至响应截止时间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作合同/协议和劳务派遣公司为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1.9供应商拟投入的车辆配置基本要求:5辆。

    注:(1)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上车辆类型须为轻型普通货车、中型箱式货车、轻型仓栅式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等货车类车辆,最少一辆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用于高空作业。且配置持有相应驾驶证的司机)。

    (2)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行驶证需体现供应商名称),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3)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有效期内租赁合同(若行驶证所有人为个人,租赁合同中需体现个人与车辆信息。如租赁合同无体现相关信息,则需同步提供该个人与租赁公司签订的车辆租赁协议),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0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0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0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近两年(自2024年03月09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8日08时30分00秒2026年03月03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9日14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南宁市金浦路2号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

    编:

530028

    编:

530028

联 系 人:

梁婕

联 系 人:

苏蝶、梁昌艺、王鹏程、李琳、单浩、潘文辉

    话:

/

    话:

19195776172、1890771543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cgxzbzx@163.com

    址:

/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

3110910037672604335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