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对坊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YXJS2025-ND-C004)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省 磋商公告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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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都县对坊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JS2025-ND-C004

项目名称:宁都县对坊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6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采购品目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宁财购2026F000205547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16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交货,包括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5.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5.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1日 00:00 至 2026年03月06日 23:30

地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6年03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五、开启

2026年03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jxsggzy.cn)。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响应保证金: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3】14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提交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收取,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项目验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到场后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税票支付合同金额40%的货款,经安装、培训、验收后一个月内凭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税票支付合同剩余60%货款。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7.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具体操作规程按照“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室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2)20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对坊乡卫生院

地址:宁都县对坊乡圩镇

联系方式:18379750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优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翠微街道刘坑村龙溪路17栋4单元202

联系方式:19044666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904466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