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友好区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穿越汤林线铁路防护涵工程监测

黑龙江省 资审公告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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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友好区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穿越汤林线铁路防护涵工程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YQT2026-1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市友好区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穿越汤林线铁路防护涵工程监测已由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伊春市友好区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穿越汤林线铁路防护涵方案设计技术审查意见的函》(哈铁科信函〔2025〕43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友好区供热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汤林线 K122+196

2.2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防护涵在汤林线 K122+196 下穿汤林线、林业局专用线两条铁路路基段,轴线与汤林线交角 90°,与林业局线交角71.9°,防护涵采用C50钢筋混凝土2-2.4m圆管,两圆管间中心距5.8m,单根长度70m。防护涵两端设检查井。防护涵主体及附属设施,施工影响范围内铁路路基、轨道、通信、信号、电力等设备设施防护和迁改等。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510,计划竣工日期202696

2.4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过程影响范围内线路等安全监测。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3.1.1 标段编号:JC-1。 

(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包含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2)业绩要求:至少具备近3年内既有铁路营业线监测业绩一项(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测绘工程师及工程师职称证或者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师职称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测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监测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6228日至20263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鼎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1898,A4栋2单元7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3240800分202632408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32408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机构联系人:缴工

电话:0451-86421467

招标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33号

联系人:田工

电话:0451-86444706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鼎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1898,A4栋2单元7层

联系人:冷楠

电话:0451-84321367

传真:/

电子邮箱:hljdtxmgl_2021@163.com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