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森工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 资审公告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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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森工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111G2602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森工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龙江森工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黑林草局函【2025】231号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森工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龙江森工重点国有林区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施业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道路硬化14315平方米、电热水锅炉4台、箱式变压器9座,安装路灯221盏等。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275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6651181.7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如投标人已根据建市【2020】94 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则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03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合同。),如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本次招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要求配置: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并做出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 号”在施工现场配备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 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 号)文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 号)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省份为全部)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17时00分至2026年03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及《招投标业务系统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08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具体踏勘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08时30分。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
7.2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评标、定标方式
8.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向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进行举报。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投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招 标 人: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
址:通河县清河镇
联 系 人:赵先生
话:158011094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诚谦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760号辰能溪树庭院22栋1单元29层9号
联 系 人:卢经理
话:15045373702
电子邮件:cqygczx@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