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营口地区)砂石采购专有协议

北京市 招标公告 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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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营口地区)砂石采购专有协议采购项目编号:26-CNCCC-HW-GK-012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类型:货物公告开始时间:2026-01-1619:26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杨霄联系电话:02225802325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公告发布媒体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标段/包信息标段/包名称: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营口地区)砂石采购专有协议标段/包编号:26-CNCCC-HW-GK-0120/01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1-1600:00:00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1-2223:59:59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2-0209:00:00文件获取方式:线上截标/开标时间:2026-02-0209:00:00开标形式:线上开标开标地点:/项目概况:依据2021年-2024年营口地区市场承揽情况及现有、未来市场情况的分析,项目管理公司在营口地区每年有大量的基础设施维修项目订单,随着订单的增多和对服务的及时性要求迫切,单项次采办方式无法满足业主要求。为提高响应速度,拟针对营口地区签订砂石采购专有品类协议,确定营口地区供应商,以确保及时响应业主需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将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签字或人名章或公章均须为原件,不接受扫描打印文件)送达招标人联系人进行核验,对于国外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投标人提前准备以满足核验原件期限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制造商授权书可在制造商官方网站上查询并核验一致的或纸质投标已递交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的,可免于送交原件核验。核验结果不一致的,将按照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处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原件的,将视为不如实提供材料处理。上述两类情况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及中标资格,并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给予禁用等处理。招标范围: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营口地区)砂石采购专有协议投标人资质要求: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投标人属性: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属性提供投标人属性确认函及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证明相关材料包括:(1)制造商承诺书。(2)自有厂房证明或者租赁厂房证明(以下①、②、③三项,提供其中一项即可,④必须提供):①若为自有厂房,则提供自有厂房的产权证,投标人关联公司(如母、子公司)的厂房不视为自有厂房;②若租赁厂房,则提供有效期内(有效期内指:投标人已签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是有效的)的租赁合同,且承租人需是投标人;③若租赁土地,提供有效期内的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需为投标人);④厂房照片。(3)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以下①、②两项必须同时提供):①设备购买合同,或设备购买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②实物照片。如上证明相关材料(1)、(2)和(3)投标时须同时提供。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时需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属性提供投标人属性确认函及按供应商承诺书(一)代理商适用情形提供供应商承诺书(一),同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代理证书,且不属于项目代理。3)投标人若为贸易商,投标时需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属性提供投标人属性确认函及按供应商承诺书(一)贸易商适用情形提供供应商承诺书(一)。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