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通化分公司2025-2026年食堂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吉林 比选公告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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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通化分公司2025-2026年食堂服务项目(标段编号:JLBBFA20250905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通化分公司2025-2026年食堂服务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根据员工食堂需求,面向员工提供工作日:市区食堂二餐(自助餐)、外县仅提供午餐等工作以及保证食堂正常运营的服务。市公司食堂预估每天早餐人数50-152人,市公司食堂、外县食堂,预估午餐就餐人数200-368人。具体按每天实际就餐人数为准。采购预算:1311312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员工餐补794880元,早午餐就餐补贴234432元,食堂餐盒、燃气费、从业人员工资282000元)。

(1)员工餐补368人,补助标准180元/人/月,单项合计794880元/年;就餐补贴早餐预计152人就餐(就餐1元/次),共计:40128元/年,就餐补贴午餐预计368人就餐(就餐2元/次),共计:194304元/年,以上部分以实际发生为准。

(2)其他从业人员工资补贴:市公司食堂保证5人(不含食堂管理人员),总金额按13500元每月核算,最高限价162000元每年(含税、保险金);县域及二道江分公司各保证1人,共计6人,总金额按10000元每月核算,最高限价120000元每年(含税、保险金),此部分含包杆食堂燃气费和送餐餐盒费用,此部分报价为价格评分部分,最终以实际中选单位上报金额为准。

1.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3服务地点:通化市区、梅河口、柳河、辉南、集安、通化县、二道江。

1.2.4付款比例:按月支付。

1.2.5违约条款:按合同内容执行。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通化分公司2025-2026年食堂服务项目

食堂服务

-

1237086.79

吉林省通化市

-

 

本项目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采购最高限价:含税金额1311312元,供应商报价高于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取。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负责食堂内的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并提供承诺书。

③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市公司食堂至少5名现场固定工作人员(包括厨师1名、面点师1名、其余为服务人员,不含食堂管理人员),厨师需具备厨师证,面点师需具备面点师证。各县域及二道江分公司各保证1人,共6人,共计11人。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025年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计取。

④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3 产品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至今的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100万元或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1日08时30分00秒2025年09月15日16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8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

    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B座15楼1502室

    编:

/

    编:

130000

联 系 人:

王浚颖

联 系 人:

盛菲、齐朋、马海、闫晓莹、王若凡

    话:

/

    话:

1590431947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czbjlks1@163.com

    址:

/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

3110910037672523780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0日